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第三节 燃油、燃气设施防火防爆

第三节 燃油、燃气设施防火防爆

        在民用建筑中,常见的燃油、燃气设施有柴油发电机、直燃机和厨房设备,其火灾危险性和防火防爆措施各有特点。

        一、柴油发电机防火防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及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 的厂房(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 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

3000 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 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的消防用电按二级负荷供电。根据我国经济、技术条件和供电情况,建筑中一般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
        (一)柴油发电机房的火灾危险性
          对于柴油发电机房而言,它主要安装了发电机组、电气设备和供油设施,它可能发生下列几种火灾。
        (1)固体表面火灾。发电设备超温、油路泄漏、机内电路短路。
        (2)电气火灾。供电线路短路或其他原因的火灾引起电器设备着火。
        (3)非水溶性可燃液体(柴油)火灾。供油系统的输油管路、容器泄漏或火灾时遭到破坏,油类流淌到地面,接触到高温烟气或明火而燃烧。
        (二)柴油发电机房的防火防爆措施
        根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规定,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60℃。
        (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机房内设置的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分隔;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4)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5)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柴油发电机房也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柴油发电机,其进入建筑物内的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2)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3)燃油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4)供柴油发电机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储罐,其布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二、直燃机的防火防爆

        溴化锂直燃式制冷机组(简称直燃机)的基本工作原理是通过燃油或燃气直接提供热源,制取5℃以上的冷水和70℃以下热水的冷热水机组。随着城市建筑的快速发展,大型建筑及高层建筑内使用空气调节系统越来越多,直燃机具有体积小、能耗少、功能全、无大气污染及一次性投资费用较低的优点。由于城市用地紧张,在建筑以外单独设置直燃机房的可能性较小,溴化锂直燃机体积小,安全可靠度高,适合设置在室内。
        (一)直燃机的工作特点
        直燃机是由高压发生器、低压发生器、冷凝器,蒸发器、吸收器等主要设备组成的管壳式换热器的组合体。该设备属真空设备,始终处于负压状态下运行,而锅炉大多处于正压状态运行,因而直燃机相对燃气锅炉安全系数较高。
        直燃机本身还具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厂家选配品质较高的燃烧器,具有调压及一定的稳定作用,可以保证燃烧的稳定:设置双级电磁阀串联使用,确保停机燃气不漏进炉膛,即使在烟道内出现险情产生爆炸,烟道上设有防火门,不会产生破坏性作用;稳压器、压力控制器对燃气压力上下限进行控制,一旦燃气压力超过上下限,则燃烧机立即停火,无脱火和回火的危险;设置了燃气电磁阀泄漏检测装置,一旦发现泄漏,将立即保护,不执行点火程序;设置空气压力开关,确保燃烧机运行期间风机有足够的鼓风量,使燃烧正常进行,一旦风机出现故障,燃烧机立即停火保护;设置离子火焰检测装置,时刻监视燃烧情况,一旦出现异常,立即停火保护;设置了风机过载保护,一旦过载,则立即停火保护;设置了燃烧机开启防火联锁装置,燃烧机未闭好,将无法点火;设置了风门与供气蝶阀同步调节联动装置,确保燃烧机空燃比始终正确稳定;设置了气敏传感器,一旦空气中可燃气体比例超标,燃烧器不执行点火指令。
        (二)直燃机的火灾危险性
        (1)直燃机使用燃油(轻油、柴油)、燃气(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这些燃料的物化性质决定了燃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
        (2)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当设备控制失灵、管道阀门泄漏以及机件损坏时燃油、燃气泄漏,液体蒸气、气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热源产生燃烧、爆炸。
        (3)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直燃机熄火,使炉膛内的气体、雾化油体积急剧膨胀造成炉膛爆炸,还可能造成水平烟道和烟囱内的气体、油气、油的裂解气爆炸。
        (三)直燃机房的防火防爆措施
        直燃机房的安全核心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泄漏,不发生爆炸。
        (1)直燃机组在设计和制造上的质量,应符合产品本身质量保证要求。
        (2)直燃机房应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有困难时,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采用无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当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燃油直燃机房的油箱不应大1 m3,并应设在耐火极限不低于二级的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直燃机房人员疏散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至少应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从机房最远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35m。疏散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为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或不小于1.20m的窗间墙。
        (4)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燃油直燃机房应设感温火灾探测器,燃气直燃机房应设感烟火灾探测器及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应设置与直燃机的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水喷雾灭火装置、两个系统之间应可靠联动,报警探测器检测点不少于两个,且应布置在易泄漏的设备或部件上方。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下限的25%时,报警系统应能及时准确报警和切断燃气总管上的阀门和非消防电源,并启动事故排风系统。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直燃机房应设置排水设施。
        (5)主机房应设置可靠的送风、排风系统,室内不应出现负压。燃油机组机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不少于6次/h确定。燃气机组机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不少于12次/h确定。其机械排风系统与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联动。并且送风量不应小于燃烧所需的空气量(18m3/104kcal,1cal=4.1868J)和人员所需新鲜空气量之和,以保证主机房的天然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应能保证在停电情况下正常运行。
       (6)应设置双回路供电,并应在末端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燃气直燃机房使用气体如密度比空气小(如天然气),机房应采用防爆照明电器;使用气体密度如果比空气大(如液化石油气),则机房应设不发火地面,且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机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各层。
      (7)燃气直燃机房应有事故防爆泄压设施,并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外窗、轻质屋盖、轻质墙体(自重不超过60kg/㎡)可为泄压设施,在机房四周和顶部及柱子迎爆面安装爆炸减压板,降低爆炸时产生的爆炸压力峰值,保护主体结构。防爆泄压面的设置应避开人员集中的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容易发生爆炸的部位。
      (8)进入地下机房的天然气管道应尽量缩短,除与设备连接部分的接头外,一律采用焊接,并穿套管单独敷设,应尽量减少阀门数量,进气管口应设有可靠的手动和自动阀门。进入建筑物内的燃气管道必须采用专用的非燃材料管道和优质阀门,保证燃气不致泄漏。进气、进油管道上应设置紧急手动和自动切断阀,燃油直燃机应设事故油箱。
     (9)机房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溴化锂机组所带的真空泵电控柜也应采取隔爆措施,保证在运行过程中不产生火花。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10)烟道和烟囱应具有能够确保稳定燃烧所需的截面积结构,在工作温度下应有足够的强度,在烟道周围0.50m以内不允许有可燃物,烟道不得从油库房及有易燃气体的房屋中穿过,排气口水平距离6m以内不允许堆放易燃品。
     (11)每台机组宜采用单独烟道,多台机组共用一个烟道时,每台机组的排烟口应设置风门。

        三、厨房设备防火防爆

        厨房作为餐饮场所的重要特殊用房,可以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进行设计。
        (一)厨房的火灾危险性
        (1)燃料多。厨房是使用明火进行作业的场所,所用的燃料一般有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炭等,若操作不当,很容易引起泄漏、燃烧和爆炸。
        (2)油烟重。厨房常年与煤炭、气火打交道,场所环境一般较湿,在这种条件下,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不均匀燃烧物及油蒸汽蒸发产生的油烟很容易积聚,形成一定厚度的可燃物油层和粉尘附着在墙壁、油烟管道和抽油烟机的表面,如不及时清洗,就有可能引起火灾。
        (3)电气线路隐患大。在有些厨房,仍然存在装修用铝芯线代替铜芯线,电线不穿管、开关不设底盖的现象。这些设施在水电、油烟的长期腐蚀下,很容易发生漏电、短路起火。另外,厨房内运行的机器比较多,超负荷现象严重,特别是一些大功率电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因电流过载引发火灾。
        (4)灶具器具易引发事故。灶具和器具若使用不当,极易引发厨房火灾。生活中因高压锅、蒸汽锅、电饭煲、微波炉、烤箱等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的案例不在少数。
        (5)用油不当引发火灾。厨房用油大致分为两种,一是燃料用油,二是食用油。燃料用油指的是柴油、煤油,大型宾馆和饭店主要用柴油。柴油闪点较低,在使用过程中因调火、放置不当等原因很容易引发火灾。食用油引发火灾的情况也较常见。
        (二)厨房设备防火防爆措施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规定,除住宅外,其他建筑内的厨房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同时,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由于厨房环境温度较高,其洒水喷头选择也应符合其工作环境温度要求,应选用公称动作温度为93℃的喷头,颜色为绿色。
        (2)对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阀门必须进行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如发现燃气泄漏应首先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3)厨房灶具旁的墙壁、抽油烟机罩等容易污染处应天天清洗,油烟管道至少应每半年清洗一次。
        (4)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设置,电器开关、插座等应以封闭为佳,防止水渗入,并应安装在远离燃油、燃气设备的部位;厨房内运行的各种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并注意使用过程中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
       (5)厨房内使用的各种灶具和炊具,应使用经国家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6)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所有燃气、燃油阀门,切断电源、火源。

免费热线

400-963-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