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综合能力

第一节 评估方法

第二章  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方法与技术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应了解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原则,掌握建筑火灾风险识别的主要因素和风险控制的措施;熟悉建筑火灾风险评估的流程。
        本章内容主要是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方法与技术,结合评估范例,按照评估目的、评估原则、评估内容、评估流程等分别进行了阐述。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建筑的建设时间不同,其适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也会有所不同,这使得在评估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老旧建筑的指标参数与现行规范的不一致的问题。当遇见这种情况时,应做好与现行技术规范的衔接,涉及的指标参数要参照现行的技术规范进行评估。
 

第一节  评估方法

 
        本节内容阐述了建筑火灾风险评估在确定评估方法时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和基本流程。

        一、评估目的

        建筑火灾风险评估的目的,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消除或减少建筑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建筑发生火灾或在意外发生火灾时能够保证人员及时、安全地撤离,尽快扑救火灾,降低火灾损失,提高建筑的安全程度。按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式的不同,评估目的又可以分为一般目的和特定目的。
        所谓一般目的的评估,是指建筑的所有者、使用者自身出于提高建筑的消防安全程度的需要,采取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方法,更为精细地管理建筑消防安全问题进行的评估。主要包括:①查找、分析和预测建筑及其周围环境存在的各种火灾风险源,以及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并确定各风险因素的火灾风险等级;②根据不同风险因素的风险等级,自身的经济和运营等承受能力,提出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对策与措施,为建筑的所有者、使用者提供参考依据,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降低各项火灾风险。
        所谓特定目的的评估,是指建筑的所有者、使用者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必须进行的建筑火灾风险评估。进行特定评估时,消防部门通常会提出一系列要求,有时也会制定参照的方法和标准。除了包含一般目的的评估内容外,对所有者、使用者的经济和运营承受能力的判定需要与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协商。

        二、评估原则

        火灾风险评估的过程就是探索各影响因素之间动态变化的过程。在这些影响因素既有有利因素,也有不利因素。火灾风险评估的结果就是不利因素与有利因素动态博弈的结果。消防安全涉及到许多因素,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就是最大限度地确定这些影响因素,以及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风险评估的核心问题是建立评估指标体系问题,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评估的信度和效度,因此构建评估指标体系或确定影响因素是火灾风险评估的首要工作。
        在建立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时,一般遵循如下原则:
      (一)科学性

       指标体系应能够全面反应所评估建筑火灾风险的各主要方面,必须以可靠数据资料为基础,采取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最大限度排除评估人主观因素影响和干扰,以保障分析评估的质量。
      (二)系统性

        实际的分析对象往往是一个复杂系统,包括多个子系统。因此,需要对评估对象进行详细剖析,研究系统与子系统间的相互关系,最大限度地识别被评估对象的所有风险,这样才能评估它们对系统影响的重要程度。
      (三)综合性

        系统的安全涉及人、机、环境等多个方面,不同因素对安全的影响程度不同,因此,分析方法既要充分反映评估对象各方面的最重要功能,又要防止过分强调某个因素而导致系统失去平衡。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对于同类系统应采用一致的评估标准。
     (四)适用性

        风险评估的方法要适合被评估建筑的具体情况,并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所采用的方法要简单、结论要明确、效果要显著。若设定的不确定因素过多,计算过于复杂,会导致使用部门难于理解和应用,反而难以取得好的效果。

        三、评估内容

        (1)分析建筑内可能存在的火灾危险源,合理划分评估单元,建立全面的评估指标体系.
        2)对评估单元进行定性及定量分级,并结合专家意见建立权重系统。
        3)对建筑的火灾风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
        4)提出合理可行的消防安全对策及规划建议。

        四、评估流程

        (一)信息采集
        在明确火灾风险评估的目的和内容的基础上,收集与建筑安全相关的的各种资料,包括:建筑的地理位置、使用功能、消防设施、演练与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等。
        (二)风险识别
        开展火灾风险评估,首要任务是要确定评估对象可能面临的火灾风险主要来自哪些方面,我们将这个查找风险来源的过程称之为火灾风险识别。火灾风险识别是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工作所必需的基础环节,只有充分、全面地把握评估对象所面临的火灾风险的来源,才能完整、准确地对各类火灾风险进行分析、评判,进而采取针对性的火灾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将评估对象的火灾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通常认为,火灾风险是火灾概率与火灾后果的综合度量。因此,衡量火灾风险的高低,不但要考虑起火的概率,而且考虑火灾所导致的后果严重程度。
        1.影响火灾发生的因素
        可燃物、助燃剂(主要是氧气)和火源是物质燃烧三个要素。火灾是由于火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蔓延而形成的一种灾害性燃烧现象,它通常造成人或物的损失,《火灾分类》(GB/T 4968-2008)明确了火灾分类的命名及其定义。因此,可以说,可燃物、助燃剂、火源、时间和空间是火灾的五个要素。
        消防工作是围绕着这五个要素进行控制。控制可分为两类:对于存在生产生活用燃烧的场所,要将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控制的对象是时间和空间;对于除此之外的任何场所,控制不发生燃烧,控制的对象是燃烧三要素,即控制这三要素同时出现的条件。
        在非燃烧必要场所,除了生产用可燃物存放区域以外,可燃物贯穿于穿、住、行、用等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无法完全消除可燃物,只能是对可燃物进行控制。在这些可燃物之中,有些是易于燃烧,有些难于燃烧。可燃物控制的目标,就是将可燃物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包括可燃物的数量和存在场所,控制的重点是易燃物质。控制的效果越好,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就越小,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的后果严重性就越低,火灾风险也就越小。空气中的氧气作为助燃剂,无所不在,人们根本无法控制,所能控制的是可作为助燃剂的强氧化剂。火源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也是人们最容易控制的要素,因此这也是火灾控制的首要任务。在燃烧必要场所,只要燃烧在我们预想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就不会发生火灾。在时间和空间的控制中,也包含着对燃烧三要素的控制,它受燃烧三要素的影响。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这三要素之中,受人的主观能动性影响最大的是火源。正如前所述,火灾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也就是说,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总会有火源突破控制,导致火灾的发生。例如,雷电、地震、电气或设备故障以及人为纵火。
        2.影响火灾后果的因素
        在发生火灾之后,人们希望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以发出警报,提示人员疏散,采取初步灭火措施,并向消防机构报警。对于规模相同的初起火灾,就火灾危险程度来说是相同的,但是由于后续步骤的不同,所存在的火灾风险是不同的。例如,由于警报失效,未能及时发现火情,导致小火酿成大火;由于疏散通道不畅,指示标志不明,导致人员大量伤亡;由于着火场所无灭火设施,未能有效进行初期控制,致失火灾大规模蔓延;由于消防员能及时到场、灭火设备质量无法满足要求、消防员技能受限等,都会导致火灾损失加大,从而提高火灾风险。
        火灾风险表达式中的后果,在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在物质着火后,不考虑各种消防力量的干预作用,只根据物质的物理性质和周边环境条件(如通风状况、燃料数量、环境温度、燃烧时间)等自然状态下的发生、发展过程,来确定火灾产生的后果。
        2)在物质着火后,考虑建筑物内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火隔烟等筑消防设施的功能,单位内部人员的消防意识、初起火灾扑救能力、组织疏散能力以及单位内部可能拥有的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根据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效率,来确定火灾产的后果。
        3)在物质着火后,除了上述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和单位相关人员能力之外,还考虑在初起火灾扑救失败之后,外部的消防力量(如专业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等)进行干预,投入灭火救援工作,根据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效率来确定火灾产生的后果。
        3.措施有效性分析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通常都会按照法律法规采取一些消防安全措施。这些消防安全措施一般包括防火(防止火灾发生、防止火灾扩散)、灭火(初起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扑救)和应急救援(人员自救、专业队伍救援)等。消防安全措施有效性分析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防止火灾发生。引起火灾的原因主要包括电气引起火灾、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火灾、气象因素引起火灾、用火不慎引起火灾、不安全吸烟引起火灾、违章操作引起火灾、人为纵火等。当建筑中存在这些火灾风险因素时,相应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需要详细分析。
        (2)防止火灾扩散。防止火灾扩散的措施通常都包括在建筑被动防火措施里面,包括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防火分隔设施等是否满足设计、使用要求。
        (3)初起火灾扑救。火灾发生后,人们希望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扑灭火灾。在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于火灾会发生刺鼻的气味,人们一般能够很快发现,正确的使用人工报警装置和灭火器材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对于一些特定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系统是否完好、有效极大地影响着建筑的消防安全。
        (4)专业队伍扑救。由于各种原因,有时无法及时将火灾消灭在初起状态,导致火灾扩散蔓延,形成大规模的火灾,这时候就需要专业队伍进行扑救。专业队伍包括经过专业训练的志愿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专业消防部队。建筑物是否具有扑救条件以及专业队伍与建筑的距离、消防装备、训练情况、人员配备等因素都需要仔细进行分析。
        (5)紧急疏散逃生。安全疏散设施的目的主要是使人能从发生事故的建筑中,迅速撤离到安全场所(室外或避难层、避难间等),及时转移室内重要的物资和财产,同时,尽可能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也为消防人员提供有利的灭火救援条件等。因此,如何保证安全疏散是十分必要的。建筑物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如楼梯、疏散走道和门等,是依据建筑物的用途、人员的数量、建筑物面积的大小以及人们在火灾时的心理状态等因素综合考虑的,因此要确保这些疏散设施的完好有效,保障建筑物内人员和物资安全疏散,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6)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内容在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
        建筑消防安全措施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上述内容只是一个简要的介绍,在实际评估中,应根据建筑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等具体情况进行仔细的分析。
      (三)评估指标体系建立
        在火灾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影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选择出主、次要因素,然后对各影响因素按照不同的层次进行分类,形成不同层次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筑火灾风险评估一般分为二层或三层,每个层次的单元根据需要进一步划分为若干因素,再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火灾危害等方面分析各因素的火灾危险度,各因素的危险度是进行系统危险分析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的火灾风险等级。
      (四)风险分析与计算
        根据不同层次评估指标的特性,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按照不同的风险因素确定风险概率,根据各风险因素对评估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分析和计算,确定各风险因素的风险等级。
       (五)风险等级判断
        在经过火灾风险因素识别、指标体系建立、消防安全措施有效性分析等几个步骤之后,对于评估的建筑是否安全,其安全性处于哪个层次,需要得出一个评估结论。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的不同,评估结果有的是局部的,有的是整体的,这需要根据评估的具体要求选取适用的评估方法。
       (六)风险控制措施
        经过评估之后,建筑的总体评估结果可能会是属于极高或高风险,也可能属于中风险及以下。通常情况下极高风险和高风险超出了可接受的风险水平,需要采取一定风险控制措施,将建筑的火灾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以下。常用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风险消除、风险减少、风险转移。
        1.风险消除
        消除能够引起火灾的要素,这是控制风险的最有效的方法。由于空气无处不在,因此主要可行的措施是消除火源和可燃物。例如,不在可燃物附近燃放烟花、电焊作业时清除附近的可燃物。
        2.风险减少
        在建筑的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需要在有可燃物的附近进行用火、电焊等存在引起火灾可能性的情况,这时候既不能消除火源,也不能清除可燃物。为了减少火灾风险,需要采取降低可燃物的存放数量或者安排适当的人员看管等措施。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与他人共同分担可能面对的风险。对于建筑物而言,风险转移并不能消除或降低其面临的风险,但是对于建筑所有者或使用者而言,通过风险转移可以降低其面临的风险。风险转移主要通过建筑保险来实现。

        五、注意事项

      (一)做好与现行技术规范的衔接
        随着建筑的建设时间不同,其适用的设计规范也会有所不同,这使得在评估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老旧建筑的指标参数与现行规范的不一致的情况。如果按照建设时施行的技术规范,这些指标参数是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技术规范会进行相应的修订,如果参照现行技术规范,则有可能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当遇见这种情况时,应做好与现行技术规范的衔接,涉及的指标参数要参照现行的技术规范进行评估。
      (二)确认特殊设计建筑的边界条件
        一些建筑由于规范未能完全涵盖,或者由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或者由于使用功能的特殊要求导致不能完全按照现行规范进行建筑消防设计,而是采用消防性能化设计的方法对这些建筑进行特殊设计。按照相关参数进行性能化设计及专家论证后,可以认为这些建筑满足规范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但是这种合规的特殊设计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即特殊设计时选用的参数始终保持与设计时的一致。如果建筑在投入使用后其中的参数发生了变化,则会对该建筑的消防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对这些建筑进行评估时,要确认特殊设计的边界条件的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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