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要求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了解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中庭、管道井、建筑外(幕)墙、变形缝和伸缩缝等部位的防火分隔;常见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等基本知识,并掌握对防火防烟分区开展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防烟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挡烟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烟气向同一防火分区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在建筑防火检查中,根据建筑分类和耐心等级,通过对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合理性的检查,可以有效地控制火灾、烟气的蔓延,便于火灾区域内的人员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在建筑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措施,一方面通过耐火性能较好的楼板及窗间墙(含窗下墙),在建筑物地垂直方向对每个楼层进行的防火分隔,另一方面利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防火区域,可以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的条件。
一、防火分区的划分
防火分区主要包括水平防火分区和垂直防火分区两部分。所谓水平防火分区,就是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所谓垂直防火分区,就是采用耐火的楼板和窗间墙将上下层隔开。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防火分区的面积、防火分隔完整性进行检查,核实防火分区的划分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防火分区面积
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的确定与建筑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消防扑救能力及火灾蔓延速度等因素有关。常见建筑防火分区面积的具体要求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五章相关内容。需要注意:
(1)工业建筑检查时,根据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层数等因素确定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在同一座库房或同一个防火墙间内储存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时,其库房或隔间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对于同一建筑内同时具有物品储存与物品装卸、分拣、包装等生产性能的物流建筑,目前常见的类型有作业型、存储型和综合型,不同类型物流建筑的防火分区要求也有所区别。
1)对于作业型的物流建筑,由于其建筑功能以分拣、加工等作业为主,防火分区根据其生产加工的火灾危险性对应规范相应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的规定进行检查,其中仓储部分应按中间仓库的要求确定其防火分区大小是否符合要求。
2)对于以仓储为主或分拣加工作业与仓储难以区分哪个功能为主的物流建筑,按规范中有关仓库的规定进行检查,但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时,作业区和储存区的防火要求可分别按规范中有关厂房和仓库的规定进行检查。其中,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且建筑的耐火等级和消防设施配置符合一定条件时,除自动化控制的丙类高架仓库外,储存区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储存区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规范原规定值增加3.0倍。
(2)民用建筑检查时,根据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高度或层数、使用性质等确定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当建筑内设置商场、展览厅、汽车库等功能时,需注意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是否符合其特殊要求,如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停留的机械汽车库,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常规汽车库要求减少35%。
对地下或半地下商店进行检查时,当包括营业面积、储存面积及其他配套服务面积的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为最大限度减少火灾的危害,除检查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是否满足规定外,还需检查其是否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当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可以采用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的下沉式广场等与室外开敞空间进行连通,防火检查的具体要求见本书第二篇第三章和第四章相关内容。
(3)人防工程检查时,对于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烧的房间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设置的避难走道不划分防火分区。
(4)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传送带、中庭等开口部位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将上下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同样,对于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其上下连通层的防火分区面积也需要叠加计算。
(5)对于一些机场候机楼的候机厅,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等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区域,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在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并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专家评审纪要中的评审意见适当放宽。
2.防火分隔完整性
防火分隔的完整性主要通过防火分隔设施实现。防火分隔设施即在防火分区间设置的能保证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的边缘构件及设施,分为固定不可活动式和活动可启闭式两大类,主要包括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窗)、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等,具体检查要求见本篇第二章第三节相关内容。需要注意:
(1)对防火分区间代替防火墙分隔的防火卷帘,耐火极限不得低于所设置部位墙体耐火极限要求,并检查防火卷帘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是否采用防火封堵严实。
(2)对设在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门,检查其是否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得跨越变形缝。
(3)对建筑内的隔墙,包括房间隔墙和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住宅分户墙和单元之间的墙,检查是否从楼地面基层隔断砌至顶板底面基层。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防火分区示意图、施工记录等资料,了解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等基本要素,确定防火分区划分的标准后开展现场检查。对于功能复杂的建筑工程,检查时要注意涵盖不同使用功能的楼层,其中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检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对规范有特殊规定或经专家评审确定的,可从其规定,但需要逐条检查专家评审纪要中评审意见是否已落实。
二 、建筑内的中庭
中庭是指建筑室内无楼板分隔,上下敞开相联通的建筑内部空间,因开口大、与周围空间相互连通,是火灾竖向蔓延的主要通道,造成火势蔓延迅速、烟气扩散快,导致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难度增大。防火检查中,结合中庭的连通方式,通过对中庭的防火分隔措施、消防设施的设置、装修材料等进行检查,核实中庭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首先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当计算后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需检查以下内容:
(1)防火分隔措施。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的防火分隔措施有多种,当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时,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并符合相关规定;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均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上述防火分隔措施的具体检查要求见本章第三节相关内容。
(2)消防设施的设置。消防设施的设置检查,主要检查中庭排烟设施,如为高层建筑,还需检查中庭回廊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3)中庭的使用功能。中庭内不得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可燃物,不得用于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4)与中庭连通部位的装修材料。建筑内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装修材料燃烧等级需为A级,其他部位可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和剖面图等资料,了解中庭贯通的层数、与周围空间连通的方式,通过计算连通空间的总建筑面积,判断相连通的空间是否处在一个防火分区内,确定中庭与四周需采取的防火分隔措施后开展现场检查。查看中庭及相通部位的使用功能,对照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查验防火门、防火卷帘的选型和设置。
三、有顶棚的步行街
这里所说的“有顶棚的步行街”,其主要特征为:步行街两侧均设置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中小型零售、餐饮和娱乐等商业设施或商铺,步行街两端均有开放的出入口并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排烟条件。其与商业建筑内中庭的主要区别在于,步行街如果没有顶棚,则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就成为相对独立的多座不同建筑,而中庭则不能。此外,步行街两侧的建筑不会因步行街上部设置了顶棚而明显增大火灾蔓延的危险,也不会导致火灾烟气在该空间内明显积聚,因此,其防火要求有别于建筑内的中庭。防火检查中,通过对步行街两侧建筑、两侧建筑的商铺、步行街的端部、顶棚及消防设施布置等内容进行检查,核实有顶棚的步行街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情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核查内容
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当步行街两侧建筑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步行街内不应布置可燃物,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步行街两侧建筑。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两侧建筑相对面的最近距离均不可小于规范对相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且不小于9m。当步行街两侧的建筑为多层时,每层面相向步行街一侧的商铺需设置防止火灾竖向蔓延措施并符合规范的相关规定,如设置回廊或挑檐时,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1.2m。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
(2)两侧建筑的商铺。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每间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m2,商铺之间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商铺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围护构件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其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或符合规定的防火玻璃墙;相邻商铺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设置宽度不小于1.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在上部个层设置回廊和连接天桥时,应保证步行街上部各层的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37%,且开口宜均匀布置。
(3)步行街的端部。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确需封闭时,在外墙上需设置可开启的门窗,且可开启门窗的面积不小于该部位外墙面积的一半。
(4)步行街的顶棚。步行街的顶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6.0m,顶棚设置的自然排烟设施如采用常开式排烟口时,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5%。常闭式自然排烟设施设置在火灾时能手动和自动开启的装置。
(5)步行街的消防设施。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每隔30m设置DN65mm的消火栓,并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商铺内外均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每层回廊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和剖面图等资料,了解步行街的长度、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每间建筑面积、步行街两侧的建筑是否需要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等,确定步行街的检查要求后开展现场检查。对照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防火门(窗)、防火玻璃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查验商铺围护构件的选型和设置,测量步行街两侧建筑相对的最近距离、设置的回廊或挑檐的出挑宽度、步行街上部各层楼板的开口面积、步行街端部可开启门窗的面积和顶棚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设计值的5%。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具体方法见本书第三篇相关内容。
四、梯井和管道井等竖向井道
建筑的管道和管道井是火灾烟气和火灾蔓延的通道之一,在火灾时极易产生烟囱效应。防火检查中,通过对管道井的设置、封堵等方面进行检查,核实竖向井道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竖向井道设置
(1)建筑的电缆井、管道井、排(气)烟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均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井壁上的检查门为丙级防火门。
(2)建筑内的垃圾道排气口直接开向室外,该前室的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垃圾斗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3)电梯井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且不得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井壁除开设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开设其他洞口。电梯门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并同时符合相关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2.缝隙、孔洞的封堵
(1)建筑内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建筑内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了解竖向井道类型、设置位置后开展现场检查,实地对照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防火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防火封堵产品燃烧性能证明文件等资料,查验防火门、防火封堵材料选型和防火封堵的密实性。
五、建筑外(幕)墙
目前,建筑中采用落地窗,上、下层之间不设置实体墙的现象比较普遍,一旦发生火灾,易导致火灾通过外墙上的开口在水平和竖直方向上蔓延。对于采用幕墙的建筑,主要因大部分幕墙存在空腔结构,这些空腔上下贯通,在火灾时会产生烟囱效应,如不采取一定分隔措施,会加剧火势在水平和竖直方向的迅速蔓延,导致建筑整体着火,难以实施扑救。因此,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外立面开口之间的防火措施、幕墙缝隙的封堵、消防救援口的设置等检查,核实建筑外(幕)墙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 一)检查内容
(1)外立面开口之间的防火措施。建筑外墙上在上下层开口之间,如果采用实体墙分隔,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墙体的高度不小于0.8m,否则墙体的高度不小于1.2m;如果采用防火挑檐分隔,挑檐的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如果上、下层开口之间因实体墙设置有困难,采用防火玻璃墙分隔,对于高层建筑,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对于多层建筑,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0.50h。
对于住宅建筑,还需要检查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当小于1.0m时,开口之间要设置凸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
(2)幕墙缝隙的封堵。建筑幕墙常采用玻璃、石材和金属等材料。当幕墙受到火烧或受热时,易破碎或变形、爆裂,甚至造成大面积的破碎、脱落。对于存在空腔结构的幕墙, 如不采取一定措施,会加剧火势在水平和竖直方向的蔓延。幕墙与周边防火分隔构件之间的缝隙、与楼板或者隔墙外沿之间的缝隙、与相邻的实体墙洞口之间的缝隙等的填充材料会存在受震动和温差影响易脱落、开裂等问题,所以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需要采用具有一定弹性和防火性能的材料填塞密实。这种材料可以是不燃材料, 也可以是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难燃材料。
(3)消防救援口的设置。位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的建筑外(幕)墙,需同时参照本篇第二章第三节内容对消防救援口的设置开展防火检查。
(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剖面图、幕墙大样图、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资料,了解建筑幕墙的设置位置、设置类型等基本要素后开展现场检查,核查防火窗、内填充材料、防火封堵材料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燃烧性能检测报告与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测量楼板外沿墙体的高度时,高度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
六、变形缝
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等各种变形缝的设置,是为了防止建筑变形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也是火灾蔓延的途径之一,尤其是纵向变形缝具有很强的拔烟、拔火作用。在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变形缝材质、管道敷设等进行检查,重点核实跨越防火分区的变形缝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变形缝的材质。变形缝构填充材料和变形缝的构造基层需要采用不燃烧材料。
(2)管道的敷设。变形缝内不得设置电缆、电线、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确需穿过时,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当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时,其两侧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通风和空调系统平面图等资料,了解变形缝的设置位置,是否有穿越的管道或风管等,结合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防火阀、防火封堵产品证明文件等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查看跨越防火分区的变形缝、伸缩缝。必要时,可以打开变形缝表面装饰层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