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防火分区时必须满足防火设计规范中规定的面积及构造要求,同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同一建筑物内,不同的危险区域之间、不同用户之间、办公用房和生产车间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处理;作为避难通道使用的楼梯间、前室和具有避难功能的走廊,必须受到完全保护,保证其不受火灾侵害并畅通无阻。高层建筑中的各种竖向井道,如电缆井、管道井等,其本身应是独立的防火单元,应保证井道外部火灾不扩大到井道内部,井道内部火灾也不蔓延到井道外部。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建筑,在防火分区之内应设置更小的防火区域。
一、防火分区分隔
防火分区划分的目的是采取防火措施控制火灾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划分防火分区,应考虑水平方向的划分和垂直方向的划分。水平防火分区,即采用一定耐火极限的墙、楼板、门窗等防火分隔物进行分隔的空间。按垂直方向划分的防火分区也称竖向防火分区,可把火灾控制在一定的楼层范围内,防止火灾向其他楼层垂直蔓延,主要采用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楼板做分隔构件。每个楼层可根据面积要求划分成多个防火分区,高层建筑在垂直方向一般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所有建筑物的地下室在垂直方向尽量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
二、功能区域分隔
(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相互分隔的独立房间,如卡拉OK的每间包房、桑拿浴的每间按摩房或休息室等房间应是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其布置在地下或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即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面积也不能增加,以便将火灾限制在该房间内。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单元之间或与其他场所之间的分隔墙上,除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二)人员密集场所
建筑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厅、室确需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
剧场、电影院、礼堂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
(三)医院、疗养院建筑
医院、疗养院建筑指医院或疗养院内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或疗养楼、医技楼等直接为病人提供诊查、治疗和休养服务的建筑。病房楼内的火灾荷载大、大多数人员行动能力受限,因此相比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更高。因此,在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后,病房楼的每个防火分区还需根据面积大小和疏散路线进一步分隔,以便将火灾控制在更小的区域内,并有效地减小烟气的危害,为人员疏散与灭火救援提供更好的条件。
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四)住宅
住宅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与其他功能的建筑有较大差别,需独立建造。当将住宅与其他功能场所空间组合在同一座建筑内时,需在水平与竖向方向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与其他部分分隔,并使各自的疏散设施相互独立,互不连通。在水平方向,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在竖向,应采用楼板分隔,并在建筑立面开口位置的上、下楼层分隔处采用防火挑檐、窗槛墙等防止火灾蔓延。
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和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完全分隔,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相接处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8m。
(2)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3)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
三、设备用房分隔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锅炉房内设置的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必须在防火隔墙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应采用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四、中庭防火分隔
中庭是建筑中由上、下楼层贯通而形成的一种共享空间。中庭空间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在建筑物内部、上下贯通多层空间。
(2)多数以顶棚或外墙的一部分采用钢结构和玻璃,使阳光充满内部空间。
(3)中庭空间的用途不确定。
(一)中庭建筑的火灾危险性
设计中庭的建筑最大的问题是发生火灾时,其防火分区被上、下贯通的大空间所破坏。因此,当中庭防火设计不合理或管理不善时,有火灾急速扩大的可能性,其危险在于:
(1)火灾不受限制地急剧扩大。中庭空间一旦失火,属于“燃料控制型”燃烧,因此很容易使火势迅速扩大。
(2)烟气迅速扩散。由于中庭空间形似烟囱,因此易产生烟囱效应。若在中庭下层发生火灾,烟火易于进入中庭;若在上层发生火灾,中庭空间未考虑排烟时,就会向下部楼层扩散,进而扩散到整个建筑物。
(3)疏散危险。由于烟气在多层楼迅速扩散,楼内人员会产生恐惧心理,争先恐后逃生,极易出现伤亡。
(4)自动喷水灭火设备难启动。中庭空间的顶棚很高,因此采取普通的火灾探测和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等方法不能达到火灾早期探测和初期灭火的效果。即使在顶棚下设置了自动洒水喷头,由于太高,温度达不到额定值,洒水喷头也无法启动。
(5)灭火和救援活动可能受到的影响:
1)可能出现要同时在几个层楼进行灭火的状况。
2)消防队员不得不逆疏散人流的方向进入火场。
3)火灾迅速多方位扩大,消防队难以围堵、扑灭火灾。
4)火灾时,顶棚和壁面上的玻璃因受热破裂而散落,对扑救人员造成威胁。
5)建筑物中庭的用途不确定,可能增加大量的可燃物,如临时舞台、照明设施、座位等,将会加大火灾发生的概率,加大火灾时疏散人员的难度。
(二)中庭建筑火灾的防火设计要求
在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中庭相连通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庭应与周围相连通的空间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卷帘分隔的相关规定;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4)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五、玻璃幕墙防火分隔
现代建筑中,幕墙工程技术飞速发展,当前多以精心设计和高度工业化的型材体系为主。由于幕墙框料及玻璃均可预制,因此大幅度降低了工地上复杂细致的操作工作量;新型轻质保温材料、优质密封材料和施工工艺发展较快,促使非承重轻质外墙的设计和构造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然而在发生火灾时,玻璃幕墙在火灾初期即会爆裂,导致火灾在建筑物内蔓延,垂直的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间的缝隙是火灾扩散的途径。
玻璃幕墙的防火措施有以下几方面要求:
(1)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高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该部分墙体的高度不应小于0.8m。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璃墙,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
2)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凸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
3)为了阻止火灾时,火焰和烟气通过幕墙与楼板、隔墙之间的空隙蔓延,幕墙与每层楼板交界处的水平缝隙和隔墙处的垂直缝隙,应该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填实,如图2-5-1 所示。
实体墙、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外墙的要求。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 以阻止火灾通过幕墙与墙体之间的空隙蔓延。
当玻璃幕墙遇到防火墙时,应遵循防火墙的设置要求。防火墙不应与玻璃直接连接,而应与其框架连接。
接。
六、管道井防火分隔
楼梯间、电梯井、采光天井、通风管道井、电缆井、垃圾井等竖井串通各层的楼板,形成竖向连通孔洞,其烟囱效应十分危险。这些竖井应该单独设置,以防烟火在竖井内蔓延。否则烟火一旦侵入,就会形成火灾向上层蔓延的通道,后果将不堪设想。高层建筑各种竖井的防火设计构造要求见表2-5-6。
七、变形缝防火分隔
为防止因建筑变形破坏管线而引发火灾并使烟气通过变形缝扩散,电线、电缆、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穿过建筑内的变形缝时,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八、管道空隙防火封堵
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分区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防火封堵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防火膨胀密封件》(GB 16807-2009)和《防火封堵材料》(GB 23864-2009)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