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用于测试火焰探测器功能的仪器,如附图25所示。
(一)应用范围
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用于火焰探测器调试、验收和维护检查,对火焰探测器或感温(定温、差定温)探测器进行火灾响应试验。
(二)使用方法(仅供参考,可查阅具体说明书)
将火焰光源(如打火机、蜡烛,火焰高度4cm左右)置于距离探测器正前方1m处,静止或抖动火焰光源,点型火焰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长时间亮起,并保持至复位,同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对应的报警点显示,显示的位置应与点型火焰火灾探测器所在的位置一致。
在探测器监测视角范围内、距离探测器0.55~1.00m 处,放置紫外光(波长<280nm)或红外光(波长>850nm )光源,静止或抖动光源,在30s内,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撤消光源后,查看探测器的复位功能。
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处复位,上述报警的点型火焰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就结束长时间亮起状态,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
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使用时应注意:
(1)火焰光源(如打火机、蜡烛)的火焰高度应在4cm左右。
(2)应将火焰光源置于距离探测器正前方1m处。
(3)可以同时用秒表测定从报警确认灯亮起至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声光和显示的响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