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无情,防患胜于救灾

2019-04-08

近几天的新闻让闻着痛心,响水县天嘉宜工厂爆炸致死64人;昆山汉鼎事故,导致7人死亡;凉山森林大火30名失联扑火队员遗体已全部找到;一个个鲜活生命的离去,给我们以血的教训,火灾无情防患于未然刻不容缓。


一、火灾事故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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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火灾事故中同时有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和经济损失时,应取最严重值。


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

1. 直接判定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

3)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规范对一级站的规定。

4)甲、乙类生产场所和仓库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5)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80%。

6)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火灾报警设施。

8)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产品。

9)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规定的A级。

2. 下列情形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1) 依法进行了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

2) 单位、场所已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

3) 不足以导致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消防安全责任人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 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2)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 备。

7)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 消防安全管理人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 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7)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防火检查

1)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2)医院、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 2 次。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4)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 2h 巡查一次。

5)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4. 宣传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2)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3)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4)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按照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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