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建筑疏散楼梯间形式
注:
1. 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 门、窗)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按多层民用建筑的要求确定。
2. 室外疏散楼梯可作为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使用。
3. 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深埋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4. 除通向避难层(间)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5. 建筑内的公共疏散楼梯,两梯段及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二、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
注:
1. 电梯井是烟火竖向蔓延的通道,疏散楼梯的位置要尽量远离电梯井或将疏散楼梯设置为封闭楼梯间。
2. 不具备防火性能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特别是高层住宅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的前室。
3. 对于建筑高度低于33m的住宅建筑,考虑到其竖向疏散距离较短,如每层每户通向楼梯间的门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能一定程度降低烟火进入楼梯间的危险,因此,可以不设封闭楼梯间。
三、厂房、仓库、地下半地下、汽车库楼梯间形式
1. 室外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0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
2)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3)梯段和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