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综合能力

第三节救援设施的布置

第三节   救援设施的布置

       
        建筑内供火场救援的设施主要包括消防电梯、直升机停机坪和消防救援口等,是火灾时供消防队员尽快疏散、救援受灾人员,转移室内物资和财产的设施。


        一、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是火灾情况下运送消防器材和消防人员的专用消防设施。对于高层建筑,消防电梯能节省消防员的体力,使消防员能快速接近着火区域,提高战斗力和灭火效果。对于地下建筑,由于排烟、通风条件很差,受当前装备的限制,消防员通过楼梯进入地下的困难较大。设置消防电梯,有利于满足灭火作战和火场救援的需要。建筑高度大于33m的建筑,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3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须设置供消防员专用的消防电梯专用的消防电梯。考虑到节约投资并便于平时使用,也可以一梯多用,将消防电梯兼作客梯或货梯(具体的设置要求可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十一章相关内容)。防火检查中,通过对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前室、消防电梯井和机房、电梯配置等检查,核实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消防电梯数量的设置。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性和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设置消防电梯及其数量。通常,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1台。
        (2)消防电梯前室的设置。主要检查消防电梯前室设置位置、使用面积、首层能否直通室外或通向室外通道的长度。需要注意的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不允许采用防火卷帘      
        
(3)消防电梯井、机房的设置。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开;在隔墙上开设的门采用甲级防火门。
       (4)消防电梯的配置。包括消防电梯的载重量、行驶速度、轿厢的内部装修材料、通信设备的配置,以及消防电梯的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采取的防水措施。
       (5)消防电梯的排水。消防电梯的井底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剖面图等资料,了解建筑的性质和高度、楼层的建筑面积或防火分区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设置消防电梯,并按每栋建筑的实际安装消防电梯的数量进行检查。主要进行以下操作:
        (1)核查电梯检测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证明文件,检查消防电梯的载重量、消防电梯的井底排水设施。
        (2)测量消防电梯前室面积、首层消防电梯间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通道的长度,面积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和通道长度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3)使用首层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检查消防电梯能否下降到首层并发出反馈信号,此时其他楼层按钮不能呼叫消防电梯,只能在轿厢内控制。
        (4)模拟火灾报警,检查消防控制设备能否手动和自动控制电梯返回首层,并接收反馈信号。
        (5)使用消防电梯轿厢内专用消防对讲电话与消防控制中心进行不少于2次通话试验,通话语音清晰。
        (6)使用秒表测试消防电梯由首层直达顶层的运行时间,检查消防电梯行驶速度是否保证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

         二、屋顶直升机停机坪
 
        直升飞机停机坪是发生火灾时供直升飞机救援屋顶平台上的避难人员时停靠的设施。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面积大于2000㎡的公共建筑,在屋顶宜设直升飞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要符合《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2014)和《军用永备直升机机场场道工程建设标准》(GJB 3502-1998)等航空管理有关标准的规定。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设施的平面布置、消防设施的检查,核实其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主要检查内容为:

    (一)检查内容
       (1)与周边凸出物的间距。设在屋顶平台上的停机坪,与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凸出物和屋顶的其他邻近建筑设施的距离,不小于5m。
       (2)直通屋面出口的设置。从建筑主体通向直升机停机坪出口的数量不少于2个,且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3)消防设施的配置。停机坪四周设置航空障碍灯、应急照明设施和消火栓等。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和剖面图等资料,了解建筑的性质、高度和标准层的建筑面积等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并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现场检查。

        三、消防救援口

         消防救援口是指设置在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上,便于消防队员迅速进入建筑内部,有效开展人员救助和灭火行动的窗口。在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建筑外立面的检查,核实消防救援口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消防救援口的设置位置。消防救援口设置位置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易于破碎,并在外侧设置易识别的明显标志。
        (2)消防救援口洞口的尺寸。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小于1.00m,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0m。
       (3)消防救援口的设置数量。消防救援口沿建筑外墙在每层设置,设置间距不宜大于20m,且保证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
        (4)专用消防口的设置。洁净厂房同层洁净室(区)外墙设置可供消防队员通往厂房洁净室(区)的门窗,门窗洞口间距大于80m时,在该段外墙的适当部位设置专用消防口,宽度不小于750mm,高度不小于1800mm,并设有明显标志。楼层的专用消防口设置阳台,并从二层开始向上层架设钢梯。
         (二)检查方法

        通过检查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和立面图,门窗表和门窗大样等相关资料,了解建筑的性质、洁净室(区)的位置等,确定是否需要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并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现场检查。需要注意的是,消防救援口的设置既要结合楼层走道在外墙上的开口,也要结合避难层、避难间及救援场地,在外墙上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设置。






  思    考    题


        1.简述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规定时,可以采取的加强措施。
    2. 简述对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3. 简述对民用建筑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4. 简述对厂房内中间仓库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5. 简述消防电梯现场进行功能检查时,需要进行操作的主要内容。
 

        参  考  文  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M ]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3.
       [ 2 ]中国计划出版社,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M].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5.
       [ 3 ]中国消防协会.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技能) [M]. 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1.
       [ 4 ] 孙伦.公安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教材(消防监督检查) [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9.
       [ 5 ]孙伦.公安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教材(建审部分) [M].北京:群众出版社,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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