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按工作压力、应用方式、动作方式、雾化介质和供水方式进行分类。
一、按工作压力分类
(一)低压系统
低压系统是指系统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1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二)中压系统
中压系统是指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21MPa且小于3.45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三)高压系统
高压系统是指系统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45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二、按应用方式分类
(一)全淹没式系统
全淹没应用方式是指向整个防护区内喷放细水雾,并持续一定时间,保护其内部所有保护对象的系统应用方式。全淹没应用方式适用于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火灾。
(二)局部应用式系统
局部应用方式是指直接向保护对象喷放细水雾,并持续一定时间,保护空间内某具体保护对象的系统应用方式。局部应用方式适用于扑救大空间内具体保护对象的火灾。
三、按动作方式分类
(一)开式系统
开式系统是指采用开式细水雾喷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包括全淹没应用方式和局部应用方式。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自动开启分区控制阀和启动供水泵,向开式细水雾喷头供水。
(二)闭式系统
闭式系统是指采用闭式细水雾喷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它又可以分为湿式、干式和预作用三种形式。
四、按雾化介质分类
(一)单流体系统
单流体系统是指使用单个管道向每个喷头供给灭火介质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二)双流体系统
双流体系统是指水和雾化介质分管供给并在喷头处混合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五、按供水方式分类
(一)泵组式系统
泵组式系统是指采用泵组(或稳压装置)作为供水装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高、中和低压系统。
(二)瓶组式系统
瓶组式系统是指采用储水容器储水、储气容器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中、高压系统。
(三)瓶组与泵组结合式系统
瓶组与泵组结合式系统是指既采用泵组又采用瓶组作为供水装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高、中和低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