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式、干式、预作用系统应设置在自动控制状态。
4.6.1 报警阀组
4.6.1.1 湿式报警阀组
4.6.1.1.1 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的标志牌,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
4.6.1.1.2 控制阀应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启闭标志应明显;采用信号阀时,反馈信号应正确。
4.6.1.1.3 报警阀等组件应灵敏可靠;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
4.6.1.2 干式报警阀组
4.6.1.2.1 应符合4.6.1.1。
4.6.1.2.2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应正常;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
4.6.1.3 预作用报警阀组
4.6.1.3.1 应符合4.6.1.1。
4.6.1.3.2 配有充气装置时,应符合4.6.1.2.2。
4.6.1.3.3 电磁阀的启闭及反馈信号应灵敏可靠。
4.6.1.4 雨淋报警阀组
4.6.1.4.1 应符合4.6.1.1和4.6.1.3.3。
4.6.1.4.2 配置传动管时,传动管的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气压传动管的供气装置应符合
4.6.1.2.2 条。
4.6.2 水流指示器
4.6.2.1 应有明显标志。
4.6.2.2 信号阀应全开,并应反馈启闭信号。
4.6.2.3水流指示器的启动与复位应灵敏可靠,并同时反馈信号。
4.6.3 喷头
4.6.3.1 应符合设计选型。
4.6.3.2 闭式喷头玻璃泡色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4.6.3.3 不得有变形和附着物、悬挂物。
4.6.4 末端试水装置
阀门、试水接头、压力表和排水管应正常。
4.6.5 系统功能
4.6.5.1 湿式系统
4.6.5.1.1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后,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05Mpa。,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应动作。
4.6.5.1.2 报警阀动作后,距水力警铃3m远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70dB。
4.6.5.1.3 应在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后5min内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4.6.5.1.4 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4.6.5.2 干式系统
4.6.5.2.1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阀门后,报警阀、压力开关应动作,联动启动排气阀入口电动阀与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报警。
4.6.5.2.2 报警阀动作后,距水力警铃3m远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70dB。
4.6.5.2.3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后1min,其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4.6.5.2.4 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电动阀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4.6.5.3 预作用系统
4.6.5.3.1 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后,应自动启动雨淋阀、排气阀入口电动阀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应动作,距水力警铃3m远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70dB。
4.6.5.3.2 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后2min,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4.6.5.3.3 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电磁阀、电动阀、水流指示器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4.6.5.4 雨淋系统
4.6.5.4.1 应能自动和手动启动消防水泵和雨淋阀。
4.6.5.4.2 当采用传动管控制的系统时,传动管泄压后,应联动消防水泵和雨淋阀。
4.6.5.4.3 压力开关应动作,距水力警铃3m远处的声压级不得低于70dB。
4.6.5.4.4 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电磁阀、消防水泵与压力开关的反馈信号。
4.6.5.4.5 并联设置多台雨淋阀组的系统,逻辑控制关系应符合设计要求。
4.6.5.5 水幕系统
4.6.5.5.1 自动控制的系统应符合4.6.5.4.1~4.6.5.4.3。
4.6.5.5.2 人为操作的系统,控制阀的启闭应灵活可靠。
4.6.5.6 水喷雾系统
应符合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