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术语

2.1.1 防护区 protected area
满足全淹没灭火系统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
2.1.2 全淹没灭火系统 total flooding extinguishing system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放设计规定用量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2.1.3 管网灭火系统 piping extinguishing system
按一定的应用条件进行设计计算,将灭火剂从储存装置经由干管支管输送至喷放组件实施喷放的灭火系统。
2.1.4 预制灭火系统 pre-engineered systems
按一定的应用条件,将灭火剂储存装置和喷放组件等预先设计、组装成套且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灭火系统。
2.1.5 组合分配系统 combined distribution systems
用一套气体灭火剂储存装置通过管网的选择分配,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2.1.6 灭火浓度 flame extinguishing concentration
在101 kPa大气压和规定的温度条件下,扑灭某种火灾所需气体灭火剂在空气中的最小体积百分比。
2.1.7 灭火密度 flame extinguishing density
在101 kPa大气压和规定的温度条件下,扑灭单位容积内某种火灾所需固体热气溶胶发生剂的质量。
2.1.8 惰化浓度 inerting concentration
有火源引入时,在101 kPa大气压和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能抑制空气中任意浓度的易燃可燃气体或易燃可燃液体蒸气的燃烧发生所需的气体灭火剂在空气中的最小体积百分比。
2.1.9 浸渍时间 soaking time
在防护区内维持设计规定的灭火剂浓度,使火灾完全熄灭所需的时间。
2.1.10 泄压口 pressure relief opening
灭火剂喷放时,防止防护区内压超过允许压强,泄放压力的开口。
2.1.11 过程中点 course middle point
喷放过程中,当灭火剂喷出量为设计用量50%时的系统状态。
2.1.12 无毒性反应浓度(NOAEL浓度) NOAEL concentration
观察不到由灭火剂毒性影响产生生理反应的灭火剂最大浓度。
2.1.13 有毒性反应浓度(LOAEL浓度) LOAEL concentration
能观察到由灭火剂毒性影响产生生理反应的灭火剂最小浓度。
2.1.14 热气溶胶 condensed fire extinguishing aerosol
由固体化学混合物(热气溶胶发生剂)经化学反应生成的具有灭火性质的气溶胶,包括S型热气溶胶、K型热气溶胶和其它型热气溶胶。



条文说明
 

2.1 术语
2.1.7 由于热气溶胶在实施灭火喷放前以固体的气溶胶发生剂形式存在,且热气溶胶的灭火浓度确实难以直接准确测量,故以扑灭单位容积内某种火灾所需固体热气溶胶发生剂的质量来间接表述热气溶胶的灭火浓度。
2.1.11 "过程中点"的概念,是参照《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条文说明中有关"中期状态"的概念提出的,其涵义基本一致。但由于灭火剂喷放50%的状态仅为一瞬时(时间点),而不是一个时期,故"过程中点"的概念比"中期状态"的概念更为准确。
2.1.14 依据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GA499.1-2004,对S型热气溶胶、K型热气溶胶和其它型热气溶胶定义如下:
1 S型热气溶胶(Type S condensed fire extinguishing aerosol)
由含有硝酸锶[Sr(NO32]和硝酸钾(KNO3)复合氧化剂的固体气溶胶发生剂经化学反应所产生的灭火气溶胶。其中复合氧化剂的组成(按质量百分比)硝酸锶为35%~50%,硝酸钾为10%~20%。
2 K型热气溶胶(Type K condensed fire extinguishing aerosol)
由以硝酸钾为主氧化剂的固体气溶胶发生剂经化学反应所产生的灭火气溶胶。固体气溶胶发生剂中硝酸钾的含量(按质量百分比)不小于30%。
3 其它型热气溶胶(Other types condensed fire extinguishing aerosol)
非K型和S型热气溶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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