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危险等级 | 严重危险级 | 中危险级 | 轻危险级 |
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 | 3A | 2A | 1A |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A) | 50 | 75 | 100 |
6.2.2 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 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危险等级 | 严重危险级 | 中危险级 | 轻危险级 |
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 | 89B | 55B | 21B |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B) | 0.5 | 1.0 | 1.5 |
6.2.3 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应根据金属的种类、物态及其特性等研究确定。
6.2.4 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不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
条文说明
6.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2.1 随着我国灭火器产品质量标准GB4351(手提式灭火器)和GB8109(推车式灭火器)的全面修订,并分别与国际标准ISO7165(手提式灭火器)和ISO11601(推车式灭火器)接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 A类灭火级别体系修订为国际标准的A类灭火级别体系;本规范亦应与时俱进,同步修订。
本规范对A类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包括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和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的规定)的修订,主要是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11602-1:2000《灭火器的选择与配置》,并且结合我国国情,保持规范修订前后的标准定额相当。
6.2.2 随着我国灭火器产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B类灭火级别体系也修订为国际标准的B类灭火级别体系;本规范亦应与时俱进,同步修订。
本规范对B类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包括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和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的规定)的修订,主要是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11602-1:2000《灭火器的选择与配置》,并且结合我国国情,保持规范修订前后的标准定额相当。
目前世界各国,也包括中国,通过灭火试验的方法,仅就灭火器对A类火灾和B类火灾的灭火效能确定了灭火级别,并规定了灭火器的配置基准;而对于C类火灾(以及D类、E类),鉴于ISO国际标准尚未确定扑灭C类火灾的标准火试模型,以及C类火灾的灭火级别目前尚难以准确测定等因素,因而至今世界各国和国际标准均无灭火器对C类火灾的灭火级别确认值,也没有关于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配置基准的规定。因此,灭火器的配置基准值实际上是以A类和B类灭火级别值为根据而制定的。当然,这也符合大多数火灾是A类和B类火灾的客观事实。由于C类火灾的特性与B类火灾比较接近,故按照世界各国的惯例,依据国际标准,本规范规定C类火灾场所的最低配置基准可按照B类火灾场所的最低配置基准执行。
6.2.3 本条是参考了现行国际标准ISO11602-1:2000《灭火器的选择与配置》和一些国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对于D类火灾,鉴于其标准火试模型尚未确定且灭火器的灭火效能难以准确测定等因素,至今世界各国和国际标准均无灭火器对D类火灾的灭火级别确认值。因此,本条只能对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配置基准作原则性的规定。
6.2.4 因为E类火灾通常总是伴随A类或B类火灾而发生的,所以E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可按A类或B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