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准工作状态 condition of standing by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性能及使用条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处于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动作、喷水灭火的状态。
2.0.2 系统组件 system components
组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稳压装置等专用产品的统称。
2.0.3 监测及报警控制装置 equipments for supervisery and alarm control services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压力、水位、水流、阀门开闭状态进行监控,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报警信号的装置。
2.0.4 稳压泵 pressure maintenance pumps
能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准工作状态的压力保持在设计工作压力范围内的一种专用水泵。
2.0.5 喷头防护罩 sprinkler guards and shields
保护喷头在使用中免遭机械性损伤,但不影响喷头动作、喷水灭火性能的一种专用罩。
2.0.6 末端试水装置 inspector's test connection
安装在系统管网或分区管网的末端,检验系统启动、报警及联动等功能的装置。
2.0.7 消防水泵 fire pump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 6245要求的水泵。
条文说明
本章内容是根据1991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发布程序问题的商谈纪要》的精神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编写暂定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编写的。
主要拟定原则是:列入本标准的术语是本规范专用的,在其他规范标准中未出现过的;对于在本规范中出现较多,其定义不统一或不全面,执行中容易造成误解,有必要列出的,也选择了重点予以列出。在具体定义中,根据“确定术语的一般原则与方法”、“标准化基本术语”的有关规定,全面分析、抓住实质、突出特性,尽量做到定义准确、简明、易懂,同时考虑国内长期以来工程技术人员的习惯性和术语的通用性,避免重复与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