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使用与维护

8.0.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投入使用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 工程竣工图及主要设备、零配件的产品说明书。
    2 设备工作流程图及操作规程。
    3 设备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4 设备检查、维护管理记录。
    5 操作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8.0.2 使用单位应配备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门人员负责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工作。
8.0.3 使用单位应建立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维护管理档案,其中应包括本规范第8.0. 1条规定的文件资料,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
8.0.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其控制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应按本规范附录E表E填写设备检查、使用和管理记录。
8.0.5 每日应对防火卷帘下部、常开式防火门门口处、活动式防火窗窗口处进行一次检查,并应清除妨碍设备启闭的物品。
8.0.6  每季度应对防火卷帘、防火门和活动式防火窗的下列功能进行一次检查:
    1 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内外两侧控制器或按钮盒上的控制按钮,检查防火卷帘上升、下降、停止功能。
    2 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手动速放装置,检查防火卷帘依靠自重恒速下降功能。
    3 手动操作防火卷帘的手动拉链,检查防火卷帘升、降功能,且无滑行撞击现象。

    4 手动启动常闭式防火门,检查防火门开关功能,且无卡阻现象。

    5 手动启动活动式防火窗上的控制装置,检查防火窗开关功能且无卡阻现象。

8.0.7每年应对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下列功能进行一次检查:

    1 防火卷帘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备用电源转换功能。

    2 常开式防火门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功能、现场手动控制功能。

    3 活动式防火窗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功能、现场手动控制功能。

8.0.8 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损坏或不合格的设备、零配件应立即更换,并应恢复正常状态。


条文说明
 

8 使用与维护
 
8.0.1 本条规定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正式启用时应具备的文件资料。这些文件资料对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检查维护至关重要。
8.0.2 本条规定了使用单位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工作。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设备专业性比较强,联动逻辑关系比较复杂。维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8.0.3 本条规定了使用单位应建立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的技术档案,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使用单位应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相关的所有文件、技术资料整理存档。为防止文件资料的遗失和损坏,还应将重要的文件资料做电子备份档案,以便于工程的检查和维护,并为日后查对提供方便。
8.0.4 本条规定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其控制设备应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设备正式启用后,使用单位不得随意切断电源,同时,也不能允许设备带病运行。使用单位应及时检查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免费热线

400-963-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