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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排烟窗有效面积计算方法(引自《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相关规定)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排烟窗的有效面积应由本规范第5. 2. 13条的规定计算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开窗角小于70°时,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计算;【图示1】

图示1

2   当开窗角小于70°时,其面积应按窗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图示2】

图示2

 

3   当采用侧拉窗时,其面积应按开启的最大窗口面积计算;【图示3】

图示3

4   当采用百叶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有效开口面积计算;
5   当采用平推窗设置在顶部时,其面积应按窗的1/2周长与平推距离乘积计算,且不应大于窗面积;【图示4】

图示4

6   当平推窗设置在侧墙时,其面积应按窗的1/4周长与平推距离乘积计算,且不应大于窗面积;【图示5】

图示5

7   自然排烟采用顶窗时,其防烟分区内外墙上的侧窗面积不应计入有效排烟面积。【图示6】

图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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