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一般规定

4.1.1  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术措施。
4.1.2  临时用房的防火设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等情况进行确定。
4.1.3  在建工程防火设计应根据施工性质、建筑高度、建筑规模及结构特点等情况进行确定。

条文说明


4.1.1  在临时用房内部,即相邻两房间之间设置防火分隔,有利于延迟火灾蔓延,为临时用房使用人员赢得宝贵的疏散时间。在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区(点)与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之间设置临时防火分隔,以减少火灾发生。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作业场所是施工现场人员密集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疏散通道。
4.1.2  本条规定确定了临时用房防火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4.1.3  本条规定确定了在建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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