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
6.1.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6.1.3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4  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  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6.1.5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3  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4  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6.1.6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  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  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6.1.7  施工人员进场时,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  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  报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6.1.8  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  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  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  逃生方法及路线。
6.1.9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  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  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  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  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6.1.10  施工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
6.1.11  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并应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条文说明


6.1.1、6.1.2  这两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61 号令)制定,主要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消防责任。
    施工现场一般有多个参与施工的单位,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防火实施统一管理,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现场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等进行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避免各自为政、管理缺失、责任不明等情形发生,确保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落到实处。
6.1.3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
    义务消防组织是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临时建立的业余性、群众性,以自防、自救为目的的消防组织,其人员应由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组成。
6.1.4、6.1.5  我国的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两条规定是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而制定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重点从管理方面实现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本规范第 6.1.4 条明确了施工现场五项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此外,施工单位尚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需要制订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及奖惩制度等。
    防火技术方案重点从技术方面实现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即通过技术措施实现防火目的。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是施工单位依据本规范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的,用以具体安排并指导施工人员消除或控制火灾危险源、扑灭初起火灾,避免或减少火灾发生和危害的技术文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也可单独编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应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火灾危险源、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进行编制,以便做到“有的放矢”。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是指施工人员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或实施具有火灾危险的工序时,在“人、机、料、环、法”等方面应采取的防火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及疏散设施是施工现场“火灾预防”的弥补,是现场火灾扑救和人员安全疏散的主要依靠。因此,防火技术方案中“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应具体明确以下相关内容:
    1  明确配置灭火器的场所、选配灭火器的类型和数量及最小灭火级别。
    2  确定消防水源,临时消防给水管网的管径、敷设线路、给水工作压力及消防水池、水泵、消火栓等设施的位置、规格、数量等。
    3  明确设置应急照明的场所,应急照明灯具的类型、数量、安装位置等。
    4  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设施临时投入使用的安排及说明。
    5  明确安全疏散的线路(位置)、疏散设施搭设的方法及要求等。
6.1.6  本条明确了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
6.1.7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应侧重于普遍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自我防护的能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为全体施工人员。
6.1.8  消防安全技术交底的对象为在具有火灾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或实施具有火灾危险工序的人员。交底应针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具体作业场所或工序,向作业人员传授如何预防火灾、扑灭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等方面的知识、技能。
   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交底的一部分,可与安全技术交底一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6.1.9  本条明确了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的责任人及主要内容。
    在不同施工阶段或时段, 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应有所侧重,检查内容可依据当时当地的气候条件、社会环境和生产任务适当调整。如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的制订,防火技术方案、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消防设施的设置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本条规定每月组织一次检查。此外,施工单位应在每年“五一”、“十一”、“春节”、冬季等节日或季节或风干物燥的特殊时段到来之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应的专项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6.1.10  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每半年应进行 1 次,每年不得少于 1 次。
6.1.1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文件和记录:
    1  施工单位组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及聘任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审批记录。
    3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及其审批记录。
    4  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及其审批记录。
    5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
    6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7  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验收记录。
    8  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台账及更换、增减记录。
    9  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记录。
   10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含消防安全巡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专项检查记录、季节性检查记录、消防安全问题或隐患整改通知单、问题或隐患整改回复单、问题或隐患整改复查记录)。
   11  施工现场火灾事故记录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12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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