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5.5.6 独立的消防水泵房地面层的地坪至屋盖或天花板等的突出构件底部间的净高,除应按通风采光等条件确定外,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时,其值不应小于3.0m; 2 当采用单轨起重机时,应保持吊起物底部与吊运所越过物体顶部之间有0.50m以上的净距; 3 当采用桁架式起重机时,除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外,还应另外增加起重机安装和检修空间的高度。条文说明无
固定吊钩或移动支架 单轨起重机
上一篇 水泵接合器永久性标志铭牌样式
下一篇 消防水泵房降噪减振措施
免费热线
在线咨询
APP下载
微信公众号
回顶部
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