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
8.1.2 下列消防给水应采用环状给水管网:
1 向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供水时;
2 向两种及以上水灭火系统供水时;
3 采用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
4 向两个及以上报警阀控制的自动水灭火系统供水时。
条文说明
8.1.2 为实现消防给水的可靠性,本条规定了采用环状给水管网的4种情况。
两种及以上水灭火系统环状给水管网
注:图中水泵处阀器件略。
提示:
1.示例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炮系统共用一套水泵。
2.供水干管需成环。
3.不同消防系统管道在报警阀前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