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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系统

条文
6.1.9 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2 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
条文说明

6.1.9图示  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系统示意图
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系统示意图

注:图中水泵处阀器件略。

提示:
1.其他建筑可不设高位水箱是指第6.1.9条第1款之外的建筑;
2.判定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应由专家会论证;
3.稳压系统应满足第5.3.3和第5.3.4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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