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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压阀分区系统

条文
6.2.4 采用减压阀减压分区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给水所采用的减压阀性能应安全可靠,并应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
      2 减压阀应根据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压力选择,且设计流量应在减压阀流量压力特性曲线的有效段内,并校核在150%设计流量时,减压阀的出口动压不应小于设计值的65%;
      3 每一供水分区应设不少于两组减压阀组,每组减压阀组宜设置备用减压阀;
      4 减压阀仅应设置在单向流动的供水管上,不应设置在有双向流动的输水管上;
      5 减压阀宜采用比例式减压阀,当超过1.20MPa时,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
      6 减压阀的阀前阀后压力比值不宜大于3:1,当一级减压阀减压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减压阀串联减压,但串联减压不应大于两级,第二级减压阀宜釆用先导式减压阀,阀前后压力差不宜超过0.40MPa;
      7 减压阀后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能满足系统安全,且不影响系统的供水安全性。
条文说明
6.2.4 本条规定了减压阀减压分区的技术规定。
        减压阀的结构形式导致水中杂质堵塞先导式减压阀的针阀和卡瑟活塞式减压阀的阀芯,导致减压阀出现故障,因此减压阀应采用安全可靠的过滤装置。另外减压阀是一个消能装置,其本身的能耗相当大,为保证火灾时能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对减压阀的能耗和出流量做了明确要求。

6.2.4图示
6.2.4图示  减压阀系统分区示意图
减压阀分区系统示意图

提示:
1.安全阀的启动压力可设为减压阀阀后静压力+0.4MPa。
2.临时高压系统采用减压阀分区时,减压阀组与水泵输水管连接,其设置要求与此图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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