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框图(现行)
条文
2.0.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火灾早期特征,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为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自动灭火设备提供控制与指示的消防系统。
条文说明
2.0.1 本条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义作出新的解释。
注:
1. 本框图给出的是一个集中报警系统的构成示意图,用于说明系统中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具体工程中,系统构成应由设计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2 消防电源及备用电源的设置见本图集第71页。
提示
1.《规范》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义,明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有联动控制功能。
2.本框图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现行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