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
4.6.1 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 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条文说明
4.6.1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有常闭型和常开型。常闭型防火门有人通过后,闭门器将门关闭,不需要眹动。常开型防火门平时开启,防火门任一侧所在防火分区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报警按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联动防火门关闭。防火门的故障状态可以包括闭门器故障、门被卡后未完全关闭等。
注:
1.本示意图给出了防火门监控器与防火门之间3种常见的接线形式,其中形式I适用于设置了电磁释放器与门磁开关的常开防火门;形式II适用于设置了电动闭门器的常开防火门;形式III适用于设置了门磁开关的常闭防火门。
2.每台防火门监控器能连接的监控分机数量及每台监控分机能连接的监控模块数量由生产厂家提供,本图只给出系统示意。
3.防火门监控器宜按防火分区控制常开防火门的关闭。
4.防火门监控器、监控分机连接的监控模块数量不计入消防联动控制器连接的模块总数。
提示
1.防火门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监控分机可设置在电气竖井或楼层配电间等处。
2.当系统中设置有图形显示装置时,防火门监控器应将防火门状态信息反馈至图形显示装置。